遇见名人想象作文
【遇见诸葛亮】
陈子昂
“哗啦哗啦”,窗外下着大雨,一片灰蒙蒙的。虽是早晨,却依然十分昏暗。我坐在书桌前,点着台灯,手上拿着一本厚厚的《三国演义》,一页又一页的翻阅。
“哎!”我轻声的叹着气,“又得坐在这看书真是无趣,要是老天没下雨,就可以出去打篮球,而不是坐在这里看书。”我“啪”地一下把这本书扣在桌上,用力的揉了揉眼睛,看着窗外,雨丝毫没有减小。我只好再拿起书来打发时间。我看着看着愈来愈感到劳累,眼皮渐渐的靠拢,最后竟然睡着了,脸紧贴在桌子上。
“喂喂,这不是在看书吗?怎么睡着了?快点给我起来啊!”一个陌生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似乎是睡迷糊了,竟以为是妈妈在叫我,便不为所动,只是有些怨气的回应道:“妈,你走开又不用去打篮球,让我多睡回。”“谁是**啊臭小子,快点、立刻、马上给我起来!”紧接着我的脑袋上传来了剧烈的疼痛,好像是被什么东西打了。我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哪来的妈妈啊,我的第一反应是进小偷了,猛的转过身给小偷一拳,正好打中小偷的脸部,一个身穿白色袍子的人疼的在地上打滚,我顺手拿着那本《三国演义》准备砸下去,那人连忙把手摆出停止的样子,捡我把书放下来了,就爬了起来。我望着那个比我高一个头的人,心里想着:白色的袍子,高高的军师帽,短短的小胡子,和蔼的眼神还有那比脸还大的羽毛扇,那不就是……我的天啊!我差点没把眼球的飞出来,双脚一软,瘫坐在地上,也没管**有多疼,捡起书就丢过去,神秘人伸手一接,放到了茶几上。“你,你不就是?”那人似乎读懂了我的心思,点点头,说道:“没错,我是诸葛亮。”“妈呀,白天活见鬼了!”“我才不是鬼。”那人有点不满,“我可是过来帮你的,当世界上第十亿个人读完《三国演义》时,我就会出现在那个人面前,来帮助他,放心,我不会伤害你的。”我松了口气,爬起来。诸葛亮拍拍肚子,向四周望了望。“喂,你家有吃的东西不?我饿了。”哪有人一到别人家就要吃东西的,我心想。但看在诸葛亮是名人的份上便没有说出来。问诸葛亮:“你要吃包子吗?”“包子?包子是什么?”我给他比划了下包子,他恍然大悟,说道:“那不就是馒头吗?就是当年我用来代替蛮人*来祭江的东西。正好有点饿了,给我吃点。”我给他拿来包子,他一口就是半个,在嘴里“吧唧吧唧”地嚼起来。等东西吃的差不多后,我问道:“你当年七擒孟获的时候,干嘛把他抓了又放放了又抓,一次处死不是更省事吗?”“咕噜,哎,终于吃下去了,你看,这样就显得你是笨蛋了吧。”我气得头皮发麻,正史中诸葛亮可是呼风唤雨、神通广大的啊!可真的诸葛亮居然这么欠揍!“事实上当年我抓住孟获可不止七次,二十几次总是有的,只是没记下来。如果我刚开始就把孟获干掉,那不但对压制蛮兵,反而会让他们生气,要是所有蛮人一起攻打我们,我们可打不过。毕竟我再天才也不是*,所有要采用欲擒故纵的方法,让他们心服口服。”“可这样不是很麻烦吗,你难道不烦吗?”“当然烦,总是在想怎么对付孟获,但是为了我国人民的安危,我这样做肯定是对的,我不后悔。”诸葛亮的话让我想起了以前的事,在以前,我做事总是嫌麻烦,有时候连多做一遍都不肯,这让我不禁红了脸不敢直视这个擒了孟获二十多次的诸葛亮。
诸葛亮没两下就把包子吃光了,吃完后还吸了几下手指。诸葛亮又说:“没事的,你以后改过来就好了。”我才又看向了他,问道:“我明明很努力了,上课很认真,作业也很认真的对待,还每天复习,可学习怎么也好不起来。”诸葛亮捋了捋胡子,不紧不慢的回答:“你这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你认真学习但是不爱看书,当年我火烧赤壁时,也就是读了书,用书上的知识来判断是否有东风的。所以,如果学习是串手链,那书就是最闪亮的宝石,书中的东西是无穷无尽的,如果掌握好书中的知识,就可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叮咚、叮咚”,我订的外卖到了,我邀请诸葛亮一起吃,他说不必。我到门口领了外卖,一转身,诸葛亮就消失不见了。正在我疑惑之际,我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知识在于积累,天才在于实践,谢谢你的招待,我走了,再也不见——诸葛亮。我盯着这句话,思绪万千。我很佩服诸葛亮的才能,他不但足智多谋,在战斗上让敌人心服口服,自己不费一兵一卒,还对主公鞠躬尽瘁、死而后己。在我和诸葛亮的交谈中,我明白了只有爱读书、敢于尝试才能提高我的成绩,我以后一定要多实践、多积累。
谷胤呈
一天夜晚,夜空春山夜空,我手上看着一本比我手还要更《三国志》,长长呼了口气,天哪,历史五个小时五十五分钟又五十五秒,总算读完了这本书。我刚想想在手机上玩一会游戏,眼前先而一黑,续而又亮了,一位中年古装大叔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他的眉宇疏散,上脾梁突出,奇丑无比,头上戴着一顶绛黑色武散,身披一件丞相专有的黑色长袍,眉宇间更是透着股“宁可天下人负我,宁教我负天下人的霸道与壮志,更重要的是他居然只比我高一点,我只见他时,我和他都吃了一惊,他,居然是一千年多前的古人,曹操!天呐!我怎么穿越到古代了,难不成是那个手机出来问题?这穿越可是许多人的梦想,我突然遇到我的偶像,曹操!我的思维一片混乱,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曹操就朗朗大笑:
“哈哈哈哈……”,这魔性的笑声,令我想起了班里的南淳皓,“先知预言说,今天我出门会遇到一个幸运之子,果然,先知没有骗我啊!”我纳闷至极,曹操什么时候还会说了。我挠挠后脑勺,问道:“汝是何人?这是我学会为数不多的文言文,曹操却回答道:“我我听不懂,你说你自己的语言,我有先知给我的翻一翻”,曹操显然对这个名词不太熟悉,“翻译……译器。”他长长的呼了一口气,“这个词还是先知教我的。”先知易煮是谁呢?我不禁对这个先知产生了好奇心,他究竟是谁呢?
曹操又逼问我:“你叫什么名字?”“谷胤呈”。我老老实实的回答,“那你的名字呢?”曹操追问道,字啥子东西哦?略一思考我就随口取了个:“益达。”曹操满意地点点头,“那行,益达,你就跟我聊聊一会天,先知说,聊天能增加我们的好运。”曹操不由分说,就把我带到了他的府邸。
一进宴厅,一道道色香威味俱全的菜摆在我的面前,使我口水如黄果树大瀑布一样流到地板上,直到曹操清咳了几声,我才回收自己的口水。入座,曹操正抓起一根鸡腿,正想往嘴里塞时,我拦住他“孟德兄”。现在我可是习惯了古人的说话语言,曹操停了下来。我继续侃侃而谈:“你在官渡之战时,为何用中原四战之地,吉袁绍本初拥河北宣统之地,几十万精兵,而你却打败了他?”
曹操一听我这言,两眼直放光芒,他直接把鸡腿“咣叮”扔进了盘子里,他欣欣然地回答:这点的话,我以前是十分疑惑的一个问题,但后来我想明白了,是因为我的军心整齐,毫无悬念,兵比袁本初的那堆兵由子要精,还有就是我手上的谋士要比他手下的那些自私自利的要强太多,如苟或苟文若,那君郭奉孝……。他们个个十分优秀。”,曹操又抬起头,想了想:“哦,还有一点,在那些袁本初大军攻来时,那些人心惶惶的时候,我们坚守住了!”曹操显示十分骄傲。
我不由得感慨于心中,是啊,真正的英雄都是在绝境绝境之中存活下来的。我对曹操的倾慕之情又重了几分。曹操又有几分惋惜:唉,袁本初年少时本我挚友,没想到年长后竟,势如商参!”唉,年少的情谊多么美好,以后却因为江山而挚苦死敌,真令人惋惜啊!
我们俩又从沉默了,空气中咀嚼食物的声音。隔了一会儿,我又想曹操提出问题:“那在赤壁之战时,你为何又输了呢?”曹操的目光变精淡下来,他托着下巴,思索了很久,最后他有重重的叹息一声,还是对我道出了实情。
“妈的!”曹操竟爆出了一句粗口,“都是新来的一帮谋士乱参谋,还给我搞了一个“铁索连环”,说什么能让士兵增加稳定性,结果好了,人家黄盖一把火烧过来,结局已经注定。”曹操显得很气愤。
我觉得曹操在为自己找理由,根据书上的记载,赤壁之战完全是因为他个人用人不慎,没有训练好一只水军,还要和别人拼水战。我正这么默默的想,突然肚子一阵绞痛,刚刚吃的太多了,我忍着痛,问曹操:“孟德,可否指引我茅厕于何处?他回答:“你跨出门右转左转再直走既可。”我小跑至厕所门一拉开门,就是眼前一黑。
当我醒来时,现实世界的天已经亮了。没想到,像曹操一样的大人物也有自己的印象深刻的事件,像我们这样无名之辈,有一些心事又何妨呢?
太阳光照射在露珠,一束金色的光辉折射而出。
【遇见诺贝尔】
鲍嘉诚
在周六,老妈带着妹妹和我到公园散步,看看风景、当我们走到一棵大榕树下的时候,妹妹突然像发神经似的叫起来:“麻麻,我要吃棉花糖!”“可是这里没有卖棉花糖的呀。”妈妈看了看四周说道。妹妹指了指前方不远处的一家棉花糖铺。妈妈对妹妹说:“小可爱,这些棉花糖都不好吃,公园出来后妈妈给你买棒棒糖,好吗?”妹妹执着地说:“我不要,我不要!我就要吃棉花糖!”妈妈拗不过妹妹,于是转过身对我说:“嘉诚,你现在这里等一下,我给妹妹买个棉花糖就过来。”说完就牵着妹妹的手走了。
我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面前这棵大榕树,它大约有二十丈来高,笔直的树桠,粗壮的树根,茂密的树叶数不胜数,将蓝天遮了个严严实实,不见缝隙。我绕着大榕树转了一圈,这是发现在大榕树的背面下方有一块长方形的棕色按键,与榕树的颜色十分相似,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我将整个手掌都放在上面,并按了下去。这个按键正好可以容纳下我的手掌,我刚才按下去的地方出现了晶蓝色的荧光,身边不再是充满欢声笑语的公园,而是像亚马逊丛林,到处都是萤火虫。这时,一个深沉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回响:“鲍嘉诚,终于等到你了。”我用惊恐的语气问:“你是谁?要干什么?要把我送到什么地方?”那个声音又出现了:“欧吼吼吼,我是传说中的诺贝尔树。在很多年以前,我想找世界上一位最能读懂我的心的人来聊聊天,可是几百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今天,我这才找到了你,觉得只有你适合与我谈心。”“所以呢?”我插着腰问。“所以我想请你穿越回我的那个时代,与我本人面对面。接下来我教你如何做,首先,在你的面前将会出现一道门,你只要拉开这扇门,并走进去,你就可以穿越回我们的时代,试一试吧!”我半信半疑,但最后好奇心还是战胜了恐惧。在我面前的这道木门已经破烂不堪,我伸出手打开了它,伴随着门“吱呀”一声,一道刺眼的亮光照射着我的眼睛,使我睁不开眼。我大踏步地走了进去,这时,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耳边都是嗖嗖的风声,眼睛完全睁不开。突然,我飞速地往下坠,失去了重力,眼前一片朦胧……
当我睁开眼时,我发现自己正坐在一张十分舒适的沙发上,沙发的边缘是用黄杨木雕雕刻而成的《双龙戏珠》图案,十分精致。我的面前是一台小而精致的茶几,桌上摆着青花瓷图案的茶壶与茶杯。我又看了看四周这是一间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的客厅:书柜与衣柜并列排在客厅的一个角落,它们的旁边是一座老式落地钟摆。在客厅的正*,有一台崭新的电视机,在下面是一台欧式电话机。总的来说,这是一间十分不错的房间。
这时,诺贝尔端着茶壶过来了。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的这位四五十岁的诺贝尔先生竟然真的来到了我的面前,并且要与我面对面地进行交谈,真是不可思议!我看着眼前的这位大名人——或者说大名鼎鼎的科学家来到我的面前,将茶壶里的茶水倒在茶杯中,接着坐到了我对面的沙发上。他满脸堆笑地问我:“这位先生就是在公园的那颗大榕树下与我交谈的吧?”我点了点头。“哈哈!”他大笑道,“其实这声音不是我,是我的仆人斯普切尔斯代替我的,当时我正在实验室里工作呢。”
两个人都沉默了一阵子后,为了调节一下这死气沉沉的氛围,我用天真的目光望着诺贝尔,说:“请问这位先生,您有女朋友吗?”诺贝尔抬起头来望了望我,咧开嘴笑了笑,随后收敛了一些说:“我这一生一世中都没有过一个妻子,当然也就没有女朋友。我人生当中的一位妻子与另一位数学家私奔了,因此,当然不说你也知道,我就不给数学项目设立奖金。”两个人又陷入了沉默。
接着,我还是首先打破了沉默:“那请问先生在您研制炸药的过程当中,明知道这是一项十分危险的实验,稍有不慎便会牺牲,为什么您还要执着地去完成呢?”诺贝尔叹了一口气,小酌了一口茶,说道:“其实我研制炸药就是为了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便利,我就是人民的儿子,只要为人民服务,即使付出生命都值得。”当听到这句话时,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触动,诺贝尔为了造福人类而不甘付出生命,这种不怕牺牲、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啊!我看了看手表,起身对诺贝尔说:“先生,失陪了!我要回去了。”诺贝尔也站了起来,说:“我与世界上最懂我的人谈话,这真是我诺贝尔莫大的福气啊!”我连连摆手:“小的不敢,小的不敢!”诺贝尔说:“要想穿越回去,只要握住我的手,便可回到那时候。”他伸出了手,对我说:“如果我无聊寂寞的时候,我还会在召唤你的。再见!”我点了点头,与此同时,握住了他的手。这时,那道亮光又出现了,我闭上了眼睛,感觉身子轻飘飘的……
当我睁开眼睛时,我发现自己又重新站在了这棵大榕树下,周围依然是充满了欢声笑语的公园。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直觉,感觉像是梦一场。这时,妈妈牵着妹妹的手回来了,妹妹的手中拿着一团棉花糖,而妹妹正在一口口地吃着棉花糖。妈妈对我说:“来儿子,牵着妹妹的手,咱们回家!”我突然感觉背后有人拍了我一下,一转头,什么都没有。我满心欢喜地回家了,仿佛在那棵大榕树下,诺贝尔正站在那里,朝我挥着手……
陈奕好
今天,柳树在河边飞舞,小河在阳光下奔跑,云朵在天空中游走。在这样一个美妙绝伦的日子里,我踏着青青的草地,伴着“哗啦啦”的流水声,我走进了鲁迅先生曾经学习的地方——三味书屋。
一进去,我的好奇心便被一张破旧的木桌所吸引。这种木桌是随处可见的,但是不同寻常的是这张桌子是伟大的鲁迅先生用过的。这张破旧的木桌上,刻着一个“早”字。听说:
鲁迅十三岁时,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地来到三味书屋,在自己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这就是“早”字的来源。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慢慢地朝书桌走去。
我望了望四周,确定没人后,在这张破旧的木桌子旁边坐下。
突然,一个声音传了过来。我仔细听了听,糟糕!是脚步声。我吓得一下子从椅子上弹起来。心里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如果发现的话,是要被当成损坏文物的。
正当我焦躁不安的时候,一个沉重的声音响了起来:“小朋友,拜托一下,这是我的位置。”
我愣了一下,转头望去,一个中年男子站在了我的面前。那个中年男子很瘦,黄里带白的皮肤显得他很憔悴,可是他极有精神,深黑的眼珠散发出凛冽的光彩。他的头发一根一根的直立起来,和他顽强倔强的性格很像,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胡须--浓密极了,像极了隶书的“一”字。一袭长衫,一只烟斗是那个中年男子的标志性打扮。那个中年男子看着很和善,也十分爱笑。
我站在那里愣了一会儿,过了一会儿才结结巴巴的说:“你,你是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点点头,对我说:“你认识我?”
我用力的点点头。心想:这真的是鲁迅先生吗?鲁迅先生不是已经*吗?啊,这是谁?见鬼了!我吓得瑟瑟发抖。
过了好一会儿,我望了望四周的环境,难道,我穿越了?!
鲁迅先生像变魔术似的,又拿出了一张椅子。指了指那张椅子,对我说:“坐下吧!”
我慢慢的坐了下来,开始了我们的交谈……
作为一个女生,总有一颗八卦的心。看着面前的鲁迅,我的两眼发光,直问:“你和许广平是什么关系啊?真的只是普通的师生关系吗?”鲁迅听了,脸微微有点泛红,他说:“在与许广平结识、相爱之前,我虽有名义上的妻子朱安,但一直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禁欲生活,打算陪着朱安这个‘母亲的礼物’做一世牺牲。是许广平对他的敬仰、理解乃至热爱打开了他封冻已久的心田……”
鲁迅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被一个干脆的声音打断了。
“从1925年3月11日我们开始通信,在1925年10月我所写的《风子是我的爱》中,有这样的爱的宣言:‘即使风子有它自己的伟大,有它自己的地位,藐小的我既然蒙它殷殷握手,不自量也罢!不合法也罢!这都于我们不相干,于你们无关系,总之,风子是我的爱……’”
我们转头一看,一位端庄、优雅的女学者站在我们的背后。
顿时,鲁迅的脸涨得通红。
“你是,李广平?”我望着那位中年妇女,疑惑的问道。
她微笑着点点头。
鲁迅迟疑了一会儿,接着说:“1925年4月12日,。1927年10月,我与许广平在上海正式开始同居生活,在旧式婚姻的囚室里自我禁闭20年之后,我终于逃出来了。”
鲁迅说完后,李广平就有事先行告辞了。
听了这些故事,我对鲁迅有了一定的了解。但鲁迅是个文学家,在学习、读书的方面的文化知识一定不少。所以我就问了一些关于他的名言的故事。
于是,我问:“鲁迅先生,我们都听过你的一句名言‘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那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鲁迅笑了:“这是我的志向,也是我的立场。同时,这也应该成为我们现在人们的志向和立场。在人民面前,我们要痛恨的是*派、那些官僚资产阶级反**、那些还在掌握着人民的权力的贪官污吏,对*派便是所谓“千夫指”,我们是要“横眉冷对”他们、不怕他们。我们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对待我们的人民,我们要如对“孺子”一样地为他们做“牛”、做“马”。要诚诚恳恳、老老实实为人民服务。我们要有所恨、有所怒、有所爱、有所为。要以饱满的真理追求者、博爱的实践者、勇敢的战士的“年轻精神”去“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答完后,鲁迅先生说:“时间不早了,你也该回家了。”
话音刚落,鲁迅先生就不见了。我也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
回家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息,鲁迅先生的话也永远印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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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再给我半天想象作文
当双休日变成休息2.5天时,首先欢呼的一定是我们这些在学习战场上刀光剑影、任劳任怨的学生!
学生们最显著的特点,便是那浓厚的黑眼圈与那永远驼着背的身子。我们在作业战场上奋勇拼搏,到处是我们弄枪舞刀的身影。我们牺牲的是视若珍宝的睡觉时间。睡觉犹如我们的命根子一般,每天放学一回家,一甩书包,便倒头就睡。我们班有一位十分英勇的战士――她为了不屈服于科学作业,曾一度战斗到凌晨一点,永不停歇!早晨上数学课的她,因为一直在打哈欠而无辜地被老师批评,多么英勇无畏啊!再给我多半天时间,我想睡睡觉,停一停手中的.笔,整理、放空自已,或许让生活的节奏放慢一些,能让效率更高一些,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死循环。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多睡一分钟,也算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现在的学生,只顾死刷题,在题海中迷茫纠结选b还是选c。再给他们多半天时间,喝一杯茶,品读一本书,放松自我,也是一种无言的享受。我喜欢阅读,书是最好的老师,却被题目那难扯的线硬拉着、剪不断、理还乱。多半天时间,我一定会去多阅读一些书籍,来修炼自己的品味,提升一下素养,放空大脑,体验一下慢生活其实也能让生活有滋有味。可是,妈妈要让的我精神世界更富足,一定不会让我闲着,继续报一门培训班也说不定。因此,我还是为那期盼中的“半天”深感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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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棵松树。每天,我都能见到蓝蓝的天空,可爱的小鸟。我站在森林的边上,前面是一大片金灿灿的油菜花海。这真是个好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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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一天清晨,第一滴露水被蒸发了,远远的地方传来孩童清脆的歌声。那声音堪比我听过的最美妙的鸟鸣了。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的看人类。是的,他穿过油菜花海,到这边来了。
“哇!好高的松树啊! ”
我听他暗暗称奇。
“大树大树,我想在你身上绑个秋千,你可千万别生气! ”
我无法回答他,却也被他的天真打动了。
只见他绑了一块木板,小心地坐了上去试了试。一会儿,他便玩了起来。月越荡越高,越荡越高!我轻轻把他托了起来,他的笑声传入林中,惊起一群归鸟。他的笑脸,怕是我见过最美的风景了。
可这天之后,我再没见过他。
一个清晨。两个清晨。十个清晨。每天,我都盼着他来。每次想他,我的身上总会有一阵灼热,那有感觉的地方,是他临走前刻的一颗心。
“可能已经过了无数个清晨了吧。”我道。在这段漫长的岁月里,那个小男孩可能早已长大成人了吧,他还记得我吗?或者说,他早已忘了我?我痛苦的闭上眼,那个带给我最独特回忆的孩子,再不会来了 ……
耳边传来隆隆的轰鸣,我睁眼诧异地望去,是伐木工!他举起电锯,朝我走来。眼光扫过某处时,他停住了,随即似是在躲闪什么,闭上了眼——他看到了那颗心,我认出了他。
不知过了多久,我睁开眼,发现身体轻轻的,已成了一张纸。身旁再无那一望无际的花海,也无了那一只只无忧无虑的小鸟。我什么也没了。再看看身上的字:
人类的行为是自作自受,我想恨,却恨不起来,想笑,也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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