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读后感1500字

发布时间: 2025-07-10 13:21:45

诗经读后感1500字

品读诗经,除了其诗歌字面上关乎体裁言语的一种欣赏,还有的就是对于其所要表达的含义的思考。诗经作为中国文学史上的一本不朽的著作,我很难能够以学者专家的高度去评判它,毕竟对于这部传世的经典之作,那些所谓文人**客的研究也已经够多也够完善的,而我只能以一位普通读者的眼光去看待,去讲述它所吸引我的地方,毕竟从一开始选择这一部书便是缘于自身对于古代文学的一种喜欢。

就是古代诗歌,也正因为作为歌谣,为了获得声韵上的美感,《诗经》中才大量使用双声、叠韵、叠字的语汇。诗歌的美感除了字面上的欣赏及意境的感受,很大部分都要通过喉咙来表达,欣赏也需要一种探索和实践。

因为诗经一书本身就摘录了当时不同地区的民间歌谣,固有“十五国风”之称。也许各地方言的不同及文化的差异及其古今文化的改变,,有的诗歌读起来并没有那么流畅,甚至于有些绕口,一些陌生的字词难以理解或是表达。但这在思想内容的含义上却是不可忽视的,毕竟这反应了一个社会在那个时代形形色色的思想文化内涵。因此除了来自于民间各个地区“风”,还有作为当时王畿之乐,亦为典范的音乐的“雅”与表现当时特殊文化背景下一些关于宗庙祭祀的乐歌和史诗,我们称之为“颂”。正是这三种文化的合流,融汇成这一部记载了当时社会风土民生的“史书”。

众所周知,《诗经》有“六义”,除了展示诗歌内容的“风雅颂”之外,“赋、比、兴”便是常用来表达作者思想本意的手法。正是这三种手法塑造了诗经的灵魂,同时也深深影响了两千五百年来中国文化的发展。它就如一位窈窕淑女,引得千百年来文人**客之好逑,寤寐思服。

有对于“关关之鸠,在河之洲”迷人景色的描写,也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中人物景致的刻画,甚至于“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窈窕淑女,在水一方”般深情直白的告白,简单的话语透露着古朴真挚的情感。

被誉为中国招隐诗之祖的“鹤鸣”中“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是人民对君王隐晦的讽喻进谏,对于国家的忧思,对于贤才的渴望。“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中用灿烂盛开的桃花表达对新娘的美好祝愿。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因此又多称为“起兴”,对于诗歌中渲染气氛、创造意境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语言文字的魅力便是在不论用哪种方式都能表达出心中的那份情感。但从诗经中除了这份直白,尽管不变的是真挚而动人的情感,更多的却是一份克制,平和与淡淡的抒情。《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

总而言之,《诗经》是中国诗歌,乃至整个中国文学一个光辉的起点。它从多方面表现了那个时代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反映了各个阶层人们的喜怒哀乐,语言大胆而清丽,以其清醒的现实性,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早期诗歌,开辟了中国诗歌的独特道路。虽然,由于特殊的社会生存条件,《诗经》作为中国现实主义文化的开端,虽然缺乏浪漫的幻想,缺乏飞扬的个性自由精神,但在那个古老的时代,它是无愧于人类文明的,值得我们骄傲的。 诗经蕴藏了当时社会的多少悲欢离合,沉沦与得志,批判社会的黑暗与赞美生活的美好。诗经亦是“思经”,用诗意的话语来表达对于生活的思考。

诗经,读得太过仓促,只读得一点皮毛,闲时多多品味几遍不定能寻得些许相同的感触,毕竟之于情感是千年不变的。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更深层次的了解了诗经的美妙神秘的意境。

这首诗歌曲调优美,朗诵起来琅琅上口,增强了韵律的悠扬和谐美,使表达的情感愈来愈强烈。他运用了反复的表达效果,突出了主人公坚持不懈,不断进取的精神。诗中描绘的“伊人”也给予了我一种高深莫测,琢磨不透,高贵优雅的气息。

通过诗经中的这两首诗歌比较,我发现了诗经的特点——以抒情诗为主,表现出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涵义深刻的人生哲理。由此,使我感觉诗经具有深厚的艺术魅力,无论是在形式体裁,语言技巧,还是在艺术形象,表现手法上,都显示出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所体现的巨大艺术魅力。

读了诗经之后,我仿佛体会到了诸葛亮的心境“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这样淡泊名利,洁身自好的品质在诗经中处处都有所体现——“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那一句句流芳百世的名句,在我的脑海中回荡。他们仿佛一盏盏黑暗中的明灯,在我彷徨无助时,点亮了我心中的黑暗,照亮了我前方的路途。

《诗经》,大多是情诗。一直觉得诗是相当沉闷的,拘泥于形式,可却没想到诗也是可以那么美的。用那些简单的、短小的句子,勾出一幅幅明媚的画,也有活力,甚至也潇洒也浪荡也有那些不羁的情爱。

其实真的很难说自己喜欢诗经,因为即使有注释,有辞典,还是很难读懂《诗经》当中的每一个篇章。明白《蒹葭》那种经典桥段那是自然,可是其他,真的却是无能为力。 读《诗经》的时候,真的是花费了不少功夫。去了解一篇篇诗文背后的故事,开始了解中华文化,了解民族风俗,同时也被那些在现在看来属于天方夜谭的痴情男女。

《诗经》终究还是美丽的,可是却被误解。后人对于它的解释,总是或多或少的有一些偏差的。甚至因为*而隐瞒或篡改作者的名字,也许是出于好意,可是这样的《诗经》,却是变得拘泥。可是它却还是依旧美丽,无论是身处那些条条框框之中还是于我们闲来无事的翻阅。每一个人读到它的时候都会因为各自不同的心境而对它产生不同的理解诠释。 我最喜欢的篇章,是《诗经》中“邶风”里的《击鼓》一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好美好美的一句话,比起“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更多了一份平淡温馨;比起“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更多了一份羞涩含蓄。

让我牵着你的手,和你一起白头到老。真的是很美,问世间,能有几多人从相识到死去仍是相爱的?多少轰轰烈烈的爱情又能支持到最后?从来就不相信山盟海誓,总是笑肥皂剧里面那些人白痴的守着一句誓言始终孑然一身但却被背弃可是,这句话,我信。它没有那些华丽的辞藻,只是最普通的情和爱。为什么要结婚呢,只是因为要相爱的两个人一直在一起。

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不重要,即使你变成了老太婆,我变成了老头子,即使你开始长皱纹,我开始发福,这些都可以不重要。因为我不在乎,我在乎的,仅仅是我会和你一直在一起,我们会一起慢慢变老,一起面对所有的所有,这才是最重要的。

也许很久很久后的一天,我会发现,慢慢的,我的眼睛变得有点像你的眼睛;你的微笑也变得有点像我的微笑;我们走路的步伐变得一致;我们说话的语气越来越像……有一天,突然发现,原来我们是那么的默契,因为我们一起度过了那么那么多。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许很多人都把它看作是理所当然,可是又有几个人可以真正的做到呢?

诗终究是诗,也许诗是事实,又也许,只是那些古人寄托的美好情感。那些美丽的愿望,那些美丽的惆怅,那些美丽的忧伤,不仅仅是存在诗中的,也让读它的人为之心动。

《诗经》里充斥了中国古典文化的魅力,尽管它也许需要花一些时间去读懂,尽管有很多人认为不值得。

《诗经》,一本值得一看的书。

书的心灵相遇,也是如此欢欣。任何时候打开《诗经》,都有一种清新宁静的感觉扑面而来,那里有初民们淳朴温厚的气息、草木葳蕤的光泽、细致而婉转的相思、隐约而美丽的情怀??诗中邂逅相遇的那些“巧笑倩兮”的良人、“在水一方”的美景,让我如醉如痴。

流;有“颜如舜华”的女子,也有“赠之以勺药”的男儿。你可能“有女同车”,心情大好;也可以“执子之手”,期盼相守到老。大凡热爱文学的人,多少都有点《诗经》情结。但经过三千年来各种各样研究者的诠释、解说,《诗经》愈来愈演绎成一部意识形态的解说词。面对虽文辞优雅,但古奥、晦涩、注解繁复的《诗经》,大多现代人仅浅尝辄止,只知《诗经》美,但不知其所以美,难以领略其中的真味。再一提到《毛诗正义》、《诗集传》一类,就像是宝玉一不留神撞见了贾政,兴致先减了大半。说自己喜欢《诗经》的,多数只是喜欢《蒹葭》、《关雎》等篇章中的个别句子罢了。

走回《诗经》的时代,将心比心,以饮食男女的素朴心来领悟,才能了解《诗经》中的真意。

《诗经》穿越了西周到春秋中期长达五百年的岁月风尘,或浅吟低唱,或钟鼓齐鸣,颂声煌煌。与今天诗歌在生活中的孱弱不同,在那时,它既是礼仪,又伴和着最华美的乐章,既高贵也普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诗比历史更真实。”那些读起来诘屈聱牙、晦涩难懂的句子,都是从曾经鲜活的生活和生命中走来,是最朴实、最真挚的歌唱。《诗经》时代是中国人的孩童时光,我们的祖先在田地山野之中、湖泊河流之畔、街巷居室之侧,采摘着快乐、忧伤和梦想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这些古老文字并没有在岁月风尘里发黄,其所表述的情感依然在今天的生活中盛开如花。在这一点上来说,我们与《诗经》之间虽有近三千年的时间阻隔,却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怀着素朴之心触摸《诗经》,性情的温度还在,情感的湿度还在。《诗经》不是来自远古的“语言化石”,它像在地下沉睡了几千年的古莲子一样,只要有适宜的阳光、温度和水分,今天的我们仍可以让她发芽、开花。无论“今夕何夕”,若你游走在《诗经》的层峦叠嶂间,总会发现文字背后似乎裹藏着熟悉又亲切的灵魂。

拓展阅读

1、时代广场的蟋蟀1000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由美国著名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在他的笔下,一只小蟋蟀是怎么样来到纽约的呢?它来的壮大的纽约市会发生什么呢?它是怎样生活的呢?来它又是怎样回到朝思暮想的故乡的呢?带着这些疑问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

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偶然撞见有人在野餐,便趁其不备偷偷地爬进了野餐蓝,大吃特吃,一不小心被压在了肉下,顺其自然的被“夹持”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又偶然的在人山人海的地方遇见了好心的塔克鼠、好客的亨利猫和称心如意的.好主人玛利欧。幸运地它过上了无与伦比的幸福美满的生活。一天,惬意的它正用它那绝妙的音喉放声歌唱时,歌声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一大群爱好音乐的听众。因此,它开始了灿烂而辉煌的明星生活。同时,使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成为了赫赫有名、家喻户晓的音乐家。每当它被人们众星拱月般地围住时,成名的它却满心失落,情不自禁地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乡村生活。终于有一天,柴斯特通过朋友的理解和帮助,如愿以偿的回到了朝思暮想的故乡。

这本书为什么能吸引很多人的注意,且好评如潮,并一举成名?正是因为这本书充满了友爱和温情。动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是高智商的人类。一个人好比一座桥梁,需要友谊的力量来支撑;一个人好比一棵成长的幼苗,需要友谊的雨水来浇灌;一个人好比一只待哺的小鸟,需要友谊的食物来喂哺。简单来说,友谊是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

人的生活离不开友谊,但要得到真正的友谊才是不容易;友谊总需要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护理

想起和彭博轩那段日子发生的事情,我还记忆犹新。我和他幸运地被选上由学校组织的小品排演。此时的我乐不可支,兴奋过,我全心全意的投入到角色中,老师也很赞赏。由此我的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可好景不长,我的喉咙沙哑了。万般无奈之下,我好不情愿地退出了演小品。第二天,得知彭博轩替代了我的角色,我怒发冲冠,神质的认为是他抢走了我的角色,不问青红皂白就和他断绝了朋友关系。从此,我和他从结拜兄弟变成了可有可无的陌生人。可是,每一次擦肩而过,我都思绪万千。坦白说,这件事情自始至终都是我的错。但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走过来,面带微笑地向我道歉并且安慰我。此刻的我无地自容。便毫不犹豫地与他握手言和。这时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奥维德说过的一句话:“正如真金要在烈火中识别一样,友谊必须在逆境里受考验”。

友谊是在忠诚和信任中油然而生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让我们一起来像柴斯特一样寻找自己真真正正的好伙伴吧!

2、时代广场的蟋蟀1000

你能想象一只蟋蟀与小男孩成为朋友吗?你能想象动物与人之间也有纯真的情吗?《时代广场的蟋蟀》就让我目睹了这些独特而珍贵的友情,并深有触。

这本书颇有趣味,它讲述了一只名为柴斯特的蟋蟀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中,阴差阳错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时代广场地铁站,在那儿它遇到了疼爱他的小主人——人类男孩玛利欧,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难忘且有趣的时光。柴斯特渐渐地显露出了它非凡的音乐天赋,不久之他便成为了一名技艺高超的歌唱家,可是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并没有到真正的快乐,反而思念起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乡下生活,在朋友们的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除了精彩纷呈的故事情节与栩栩如生的人物构造,最让我动的是文中处处流露出的宝贵友谊。柴斯特是一位多么重情谊、有情怀的蟋蟀朋友呀!他机智勇敢,善解人意,从不推卸责任,总把每位朋友放在心上,我记得书中有一段人至深的话:“有好一会儿,这两个朋友就这样待在那里,依稀还看得见那只蟋蟀在和它们挥着手。但是随着火车渐行渐远,钻进黑暗的隧道里,一切也就都消失不见了。但它们还是努力往那一片漆黑里凝望着。”着,我不禁想起了本书的作者乔治˙塞尔登,他自耶鲁大学毕业,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但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于是,在朋友的鼓励下和帮助下走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才有了我手上这本风行全球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乔治˙塞尔登与朋友们的友情,就像一盏明灯,给他指明了方向。

在我国,不论是古代还是近代,也有很多让人动至深的友情故事。先秦时期,琴师俞伯牙在江边用自己的琴声表达心意,别人都听不懂,樵夫钟子期却听得明明白白,来钟子期早亡,俞伯牙在钟子期的坟前抚平生最一支曲子,然尽断琴弦,终不复鼓琴,由此,他们谱写了一首纯洁的友谊之歌,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故事千古流传,其美妙乐曲至今还萦绕在人们的心底耳边。近代,鲁迅与*结下了深厚友谊,他们彼此一见如故,为推动**文化运动并肩战斗,在白色恐怖下,互相帮助,肝胆相照。鲁迅曾亲笔题写了由*拟写的对联“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赠给*。

友谊就像冬日里的一抹阳光,给我带来了许多温暖。记得体育课上,我不小心摔倒了,你伸过来那小巧而有力的双手;记得一个下雨天的傍晚,你为我撑起雨伞下的一片晴天;记得碰到难题时,你耐心细致地给我解答;记得放学路上,我们一起海阔天空的聊天……

当目光再次回到《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上的时候,蟋蟀柴斯特与小男孩玛利欧之间的深情,让我对友谊有了新的理解与体悟。这是一段超越物种的传奇友谊,这是一个充满爱与温情的美好童话,正如李白的句所写:“相见情已深,未语可知心。”虽然在故事的结尾它们暂时的分开了,但我相信这朵友谊之花一定会天长地久地盛开着,绽放出美丽而不朽的光芒。

3、时代广场的蟋蟀1000

首先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想出名还是要自由?

或许有人会说:我当然想出名喽!人只要出了名,就会有地位、荣誉、财富等伴随而来,甚至走在路上,都随时迎来陌生人尊敬的问候,那觉多令人陶醉啊!而自由的日子固然好,但自由的日子有钱赚吗?有记者采访吗?有洋车坐吗?有众多fans崇拜吗?能上电视显摆吗?……..

也有人会有另一种回答:尽管出名带给人许许多多的好处,但人最宝贵的是自由,按自己的意志坐自己喜欢的事,拥有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不是时时受各种约束,有种.种顾忌,不能做这个不能做那个,这样的日子该多无趣啊!

这是我最近重新温习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名著《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所想到的一个话题。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小蟋蟀,它的历充满了传奇色彩。它因为搭错车而从乡下来到了城市时代广场,在这个人人都想出名的时代,不知怎的,它竟然鸿运当头,成了震惊纽约的演奏明显!而就在蟋蟀的音乐事业达到巅峰时,它却突然做出决定,要回乡下老家,把歌唱给乡下的动物们听。

这在正常人看来,实在有点不可理喻。来自乡下草场的小蟋蟀好不容易出人头地,竟然这么快就要“退休”,那它的心里到底是这么想的呢?其实,说简单也简单,柴斯特真正想要的生活就是简简单单、快快乐乐、自由自在的活在世上,做自己喜欢的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没有拘束,没有烦恼。

它的朋友亨利猫说出了它的心里话: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那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试图给我们的答案。

那么当今社会,人们学习、工作、奋斗,为了出名有什么不对吗?有多少人不受出名的诱惑呢?其实,当你因努力学习、工作而获得成功,荣誉、地位、财富等自然会伴随而来,你避也避不开,逃也逃不掉,这其实也并不是坏事,它可能会带来更大的自由,因此,有时出名和自由并不矛盾,甚至是相互促进的。但是,小蟋蟀为何会有成名的困惑,甚至宁可回到过去贫穷但自由快乐的日子呢?我认为那是小蟋蟀不适应这样的环境,这样的生活给它带来的不是快乐而是痛苦,因而它觉得过去的那种自由是最可贵的。

许多人羡慕出名的好处,却不愿付出辛勤的劳动,不愿牺牲一点点的自由,不愿受各种约束,这是我想起到过的一句话:“原来你没去过*,不知道哪里是天堂。”联系到我们学生自己,为了将来的前程,现在要努力学习以获得优异的成绩,参加各种兴趣班以获得各种奖项,但是有不少同学在父母的强迫下为了一个目标而学习,到很压抑很无趣,因而效果也不好。因此,我认为,关键要有好的心态,培养学习兴趣,快乐地学习,而不要一味的想着出人头地,这样才能好好的享受快乐学习的过程,才能好好的享受生活。

4、时代广场的蟋蟀1000

友情,能给人力量;友情,能使人忘去烦恼。友情,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地影响着我们。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更是让人体会到了一只蟋蟀、一只猫、一只老鼠之间浓浓的友情。

书中讲述了一只因贪嘴跳进野餐篮而来到它从未来过的大都市纽约,拥有着绝妙的音乐天赋、会拉“小提琴”的乡村蟋蟀柴斯特,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遇见了男孩玛利欧、老鼠塔克以及猫咪亨利。在这里,玛利欧帮助柴斯特买笼子、买食物,照顾柴斯特,在柴斯特吃掉钞票、和塔克、亨利一起失手放火时,他挺身而出,为柴斯特求情;老鼠塔克则和亨利猫一起,给柴斯特快乐,让柴斯特充分发挥自己的音乐特长,通过收音机学会一首首著名乐曲,塔克还成了柴斯特的“纪人”。

在同伴们无微不至的照顾下,柴斯特也以最出色的表现回报了玛利欧一家和塔克、亨利。没过多久,听柴斯特的演奏会的人越来越多,柴斯特竟成了全纽约最出名的演奏家!功成名就之,柴斯特却又思念起乡村的生活来。过亨利和塔克的努力,柴斯特踏上了返回家乡康涅狄格州的火车。

完书,我在想:究竟是什么使柴斯特成名?

是自己的天赋?还是同伴们的帮助、友情?我想,两者皆有吧,因为,学校里的同伴,不是给予了我们友情,同时也给予了我们快乐吗?同时,在成功背,除了亲情的支撑,不是还有朋友给你出主意吗?要是没有友情,一个再富有天赋、再聪明能干的人,没有人支持他,能成功吗?所以,联系生活中的事件,我想:柴斯特的成功,和亨利、塔克以及玛利欧一家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位伟人之间的友谊也给了我一些启示。40年里,他们在领导国际*主义运动的伟大*中,团结作战,患难与共,建立了真挚的友谊。有一次,恩格斯生病,马克思时时挂在心上,他在给恩格斯的信中说:“我关切你的身体健康,如同自己患病一样,也许还要厉害些。” 在学校中,我们也时时能看到体现同学友谊的事。有一次,我们下楼梯时,顾仲元摔倒了,门牙也磕掉了一点。

此刻,在他旁边的来毅等同学迅速地扶起他,往医务室去,并及时通知了家长。当时,要不是几位同学的帮助,还不知会怎样呢! 帮柴斯特适应大都市环境的,是它的朋友亨利、塔克、玛利欧;在柴斯特吃掉钞票、即将被赶出家门之际,为柴斯特求情、心甘情愿地去做苦工的,是玛利欧。在没有亲人的帮助的时候,是朋友为你付出,是朋友勇敢地承担了照顾的责任,此刻,友情尽显无遗,友情温暖世界!

5、时代广场的蟋蟀1000

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一直让我回味无穷。书中那生动有趣的文,栩栩如生的人物,充满爱与温情的场景在美国著名作家乔治?塞尔登的笔下更加活灵活现。

蟋蟀柴斯特可真是个幸运的家伙。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因此从一个山沟沟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更幸运的是还结实了聪明又会出主意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

说起男孩玛利欧,他们一家还真是可怜。虽然有着一个报摊,但这是一个一天连一块钱也赚不到的店铺啊!可是,玛利欧却愿意从他那少的可怜的零用钱中拿出十五美分买了一个相当精致的蟋蟀笼子送给柴斯特,可想他是多么的爱它。这个笼子是宝塔形的,一共有七层,每层都比下面一层稍小一点儿,最上面则是细细的尖顶。笼子底层是红色和绿色的,塔尖则是金色的,有一边还有一个带小闸锁的门。

虽然柴斯特和他的伙伴从来都没有恶意,但还是闯了不少祸。又一次他梦游爬到了钱箱里,梦到它正坐在康涅狄格州老家那根树桩的顶上,嚼着一片嫩绿的叶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叶子的味道不如往常,干干涩涩,有点儿像纸一样,还带着点苦味。他突然惊醒,完了,他刚才觉得不是一片叶子,而是一张两元钱的钞票!虽然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不算什么,但对于白利尼一家,这可是他们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哪!

还有比这更惨的呢!

有一次塔克老鼠因为太激动把火柴盒给震翻了,有一根火柴正正好好掉到了一堆当天的早报上,随着一声摩擦声,整捆报纸烧了起来,顿时,整个报摊烟雾弥漫。幸亏列车长来得及时,把火给灭了,不然果不堪设想。玛利欧的妈妈禁不住放声哀号,无论爸爸竭尽所能的安慰她,也安抚不了她心灵上的创伤,他还是一心认定他们一家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柴斯特也情不自禁地鸣唱了起来,它想把它满心的伤都发泄出来。他演奏了一首叫作《重归苏莲托》的曲子,恰巧这也是白利尼夫人最喜欢的曲子,于是他唱出了歌词。从此柴斯特用他那毫不起眼的翅膀拉出了一首首动听的曲子,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可是,柴斯特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荣誉虽然是件好事,但是也同样让它到疲倦。不管他有没有这样的心情,每天都得在规定的时间鸣唱,还不如在家乡自由自在、悠闲安宁的生活,时不时哼哼小曲儿,时不时跟它的云雀朋友来一段音乐对话。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

这本书告诉了我:自由的快乐永远比受约束的快乐快乐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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